022-27220160
Tianjin Garment Chamber of Commerce
欢迎来到天津市服装商会官方网站!
微信   |
微博  |

天津市服装商会


>>

>>

>>

>>

>>

>>




服务中心
商会制度
来源:天津市服装商会 | 作者:天津市服装商会 | 发布时间: 2018-05-01 | 327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一、天津市服装商会财务管理制度

(一)   资金来源:

1.       会费;

2.       捐赠;

3.       企业赞助;

4.      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所获得的收入;

5.      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6.       利息;

7.       其他合法收入。

(二)   资金使用范围

1.       为实现商会主要任务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;

2.       商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开支和各项活动的费用;

3.       其他正当开支。

(三)   资金分管

1.       商会财务管理由会长(或分管副会长)主管,由秘书长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;

2.       设计会计员与出纳员并由专人定岗;

3.       银行账户的设立,报天津市工商联批准,由会长(或分管副会长)单位提供,或在天津市商会账户下设立一般性账户;

4.       财务章及私章由商会有关负责人分别保管;

5.       每月小额备用金(现金)由出纳保管。

(四)   资金使用审批

1.       商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开支(工资、房租、水电及通信等费),由秘书长审核批准实施;

2.       小额宣传费、办公费、管理费等(金额在500元以下)由秘书长审核批准实施;

3.       资金使用,金额在5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,由秘书长提出,经会长(或分管财务的副会长)批准后,由秘书长负责实施;

4.       使用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,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。

二、财务报告制度

(一)财务月报,由财务员负责每月进出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,并按要求填写财务月报表。

(二)月报表由秘书长审核签证后,报送会长(或分管财务的副会长)。

(三)财务年报,商会在每一年度终了时,按要求制作财务会计年度报告,报有关部门依法审计。年报及审计结果报会长(或分管财务的副会长)和天津市民政局,并在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上汇报。

三、财务监督制度

(一)商会的财务要接受天津市工商联的监督。

(二)会长(或分管财务的副会长)对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秘书长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。

四、会费管理制度

天津市服装商会是非营利性机构。为更好地开展商会工作和为会员服务,根据《天津市服装商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:

(一)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商会收取的会费将用于商会章程规定的各项开支。

(二)会费标准按会员在商会内担任的职务分别规定,每届(每一届为五年)每年收取一次。

1.       担任会长的会员2万元/年;

2.       担任副会长的会员1万元/年;

3.       担任理事的会员5000元/年;

4.       担任普通会员的会员1000元/年。

5.       凡自愿多缴会费的不受以上限制。

(三)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,可向商会提出书面报告,经会长会议批准方可缓缴、减缴、免缴当届会费。

(四)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当届会费的会员,将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
(五)会费使用按《天津市服装商会财务管理制度》执行。

本会费管理制度经2019118日天津市服装商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